宠物狗可以杀着吃吗?
首先,从法律角度来讲,是可以的! 《刑法》规定,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,如果某位吃货想要吃自己的宠物狗,那么先确定自己的宠物狗是否属于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如果是,那么他就犯法了。但是,这种吃自己宠物狗的行为一般不会被处罚得很严重(毕竟是自己养的),除非你是在炫耀自己的“丰功伟绩”:比如发微博、发朋友圈等,大肆宣扬,那就另当别论了!
第二,从道德层面讲,是违背公序良俗的。 但是这个法条里面有个漏洞——什么才叫“情节严重”?这个度如何把握呢?我想,可能要看你的交易行为是否稳定,如果你经常卖,那就属于情节严重了.... 所以说,吃自己养殖的宠物狗,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大问题。但如果你是以“养殖”“贩卖”宠物狗为业的,那么就违法了!
第三,从宗教角度看,是不尊重神明。 很多宗教都禁止吃猪肉,原因是为了保持宗教的纯洁性。那么同样地,吃宠物狗也是不正确的,因为这些动物都是和你一样的生命体。 第四,从现实考量,应该避免食用野生兽类。 很多人以为,只要不是国家保护动物的,就可以随意猎杀食用。其实不然,现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遭到了很大的破坏,很多野生动物身上带有病毒病菌,盲目食用容易患病。